洪泽法院:征集评选院训提升法院文化建设
作者:贺志安 发布时间:2014-07-08 浏览次数:958
为进一步凝练洪泽法院精神,提高法院文化建设水平,弘扬"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该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院训征集评选活动,共收到院训表述语69条,经过民主推荐、专家研讨评鉴、党组票决等程序,最终确定"明镜鉴公义 尚法泽大湖"为该院院训。
明镜鉴公义。明镜,语出《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伏乞相公高抬明镜,昭雪前冤!",意为判案公正廉明,不枉不纵。鉴,为观察、审察之意。公义,即公平正义的缩写,意为我院干警在执法办案中要自觉以洪泽湖为一面镜子,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做到平之如水,宠辱不惊;坚持办案程序公开透明,实体处理结果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和要求。
尚法泽大湖。尚,即崇尚、尊重、推崇之意,出自《仪礼.觐礼》"尚左"。意指以宪法、法律为我院执法办案工作的根本标准。泽,取惠泽润泽之意。大湖,指全国四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该句意指我院通过公正文明司法行为,高举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保障法律实施,充分履行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推进法治的神圣职责。
这八字"院训"成为该院干警人生观、价值观、执法观的精神导向,成为干警共同的誓言、行为的准则、努力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标。必将坚定和完善该院干警的核心价值体系,塑造新时期法官形象,营造法官高尚、文明、清廉、为民的职业氛围,推进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