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上网被誉为“阳光司法”的助推器,是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始终将裁判文书上网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三有三无”标准,不断推进文书上网工作。今年以来,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2260份,上网数量和质量名列全省基层法院前茅。

 

该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相关规定,对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流程、纠错及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要求,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有章可循。规定裁判文书由审判人员负责上网工作,不能由书记员代劳,每月由案件承办人填写法律文书上网统计表,确保流程管理有人管。每月案件报结的同时由内勤对上网情况一并做出报表,在庭务会及部门网站通报,确保月月上网有督促。

 

该院还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同时夯实裁判文书写作中的词义辨析、标点符号使用等文字基本功,确保文书质量无瑕疵。对审判人员进行法律文书纠错软件及文书上网系统操作的统一培训,促使审判人员熟悉法律文书的应用系统,确保技术操作无差错。对于上诉案件和公告送达判决书案件,随时关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生效情况,以便生效后及时上网,确保案件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