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并被对方扇了一耳光而不开心,为了替父亲找回公道,小易(化名)在父亲节当天花钱雇佣他人“教训”一下打他父亲的人。未料其雇佣的人没有掌握好分寸致受害人轻伤深陷囹圄,自己也因犯寻衅滋事罪,被灌南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小易的父亲老王系学校老师,与同事古某曾因教学事务发生矛盾,在冲突过程中老王被古某扇了一耳光。老王对此耿耿于怀,经常为此闷闷不乐。感觉父亲吃了亏并为此不开心,小易在他人的唆使下,决定雇人教训古某,替父亲“讨回公道”。去年父亲节当天,小易让他人通过电话把古某约到指定地点,并指使雇来的几个人对古某进行殴打,致使古某尺骨中断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案发后,小易对自己的鲁莽行为后悔不已,自愿认罪受罚,并主动自愿赔偿受害人古某各种损失5万元,取得了古某的谅解。

 

灌南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易因生活琐事,无视法纪和社会公德,雇佣社会闲杂人员报复并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且自愿认罪,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