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拿到罗某与顾某离婚案,“当事人的名字有点眼熟么”,我边翻诉状边嘀咕,“哎呀,就是去年你和缪法官去送孩子的那个案件。”在一旁忙碌的书记员提醒我。“哦,原来是他们啊。”

 

去年93日下午,小缪开庭审理罗某与顾某离婚案,除了双方当事人,还来了不少亲属,庭审结束,各自的后援队展开舌战,正在门卫上与婆婆带来的有段时间未见面的儿子亲近的顾某,被亲友拉着离开,没啥主见的罗某在亲属的撺掇下扔下儿子扬长而去。

 

儿子小小罗18个月,长得虎头虎脑,如果没有得巨脑回这种难于治愈的疾病,肯定又是离婚纠纷中常见的被父母争来抢去的对象,只是,疾病,让他无法走路,除了勉强能听懂的“阿婆”外,他不会说其他的词语。在父母眼中,他不再是可爱的孩子,而是负担。也因为此,父母离开时,是那样的决绝,当然,顾某也有自己的苦衷:患有癫痫病,不能工作,靠着母亲生活,自顾不暇,不要说养活儿子了。当日,我与小缪将孩子送去罗某家,紧闭的大门给我们来了个下马威,聚拢来的邻居七嘴八舌、夹枪带棒,总算,不知是话说到了家,还是亲情使然,罗某及其家人悄然出现,把孩子接了过去。(详见本院三石文化栏目2013912的《送婴记》)有了这一出,这件案件想忘都忘不了。

 

审理离婚案件几大难,当事人或者孩子有病是其中一难,这个案件是母亲、孩子都有病,那是难上加难了。这个案件不好办,但总得办!

 

次日,我通知罗某过来,先来搭搭脉。罗某瘦小、木讷,问三句答一句,老半天憋出一句“按照法律规定办”,坦陈离婚是大事,自己做不了主,“我父亲做主的。”“那就叫你父亲来,我来跟他谈谈。”我关照罗某。

 

隔了两天,罗某和他父亲老罗来到我办公室,后面还跟着个人,我一看,脸熟,原来是老队长,去年去罗某家送孩子时,他出来讲了几句话,原本一旁起哄的人没了声,一看就很有威信。我一乐:今天不会白谈。我与老队长老熟人似的打了招呼,他们原本一脸的严肃放松下来,我们象聊家常一样的聊起来,老罗叹着苦经:孙子有病,每个月固定的药费就要500多元,这还罢了,孙子得了这个病,生活不能自理,妻子整天陪着他,不能出去工作,就没了收入,自己生了乙型肝炎,去年下半年住了很长时间的医院,现在非但不能工作,还要吃药,一家子,只有儿子一人在工作,一年的收入不过3万,这点收入,养活一家子已经不错了,要说贴女方钱,实在是做不到。我知道老罗讲这句话的意思,是因为顾某家人在上次离婚诉讼中放话出来,顾某患有癫痫,罗某不拿出个几十万给顾某经济帮助,离婚的事情想也不要想。我问老罗他是怎么想的,他讲可以把顾某的一辆陪嫁的汽车给她,我拿起顾某写的婚前财产清单给老罗看,问他清单上的东西列的对不对,老罗承认有这些东西,但提出这些东西要抵孩子抚养费的,我对老队长笑笑,问他是否还记得我去年去送孩子时说的“这件湿衣裳不大好脱”这句话,老罗不吭声,老队长发起话来,说陈法官去年确实说过这句话,说得对,罗某要跟娘子分手,就是把身上的衣裳脱掉,但他娘子有癫痫病,这个病也难看得好,要脱的这件衣裳就是湿衣裳了。干衣裳好脱,湿衣裳脱起来,就不大好脱了,总要付出点代价的。老罗点头,承认是这个理,但就是自己家里经济困难,拿不出钱来。我讲,他家确实经济困难,钱不钱的先不说,但女方拿来的嫁妆,最好还是给女方,否则双方针尖对麦芒,都是气,吵来吵去,日子过不安稳,即使离了婚又有啥意思,老罗听了直点头,表示女方嫁妆可以给女的,但其中有3样电器没有了,卖掉帮小孩看病了,我说不要节外生枝了,如果卖掉了,哪怕是花钱再买回来,不要因为这几样电器,扩大矛盾,另外,回去后对照清单一样一样清点,不要因小失大,老罗答应回去就办。我又用玩笑的口吻说,你的孙子我已经见过了,这次开庭就不要再带来了,老罗脸红了下,保证再也不会了。

 

过了两天,我通知顾某的母亲马某过来,与马某一起来的还有她的妯娌吴某,马某急脾气,恨不得一口气要将所有的事情讲完,我听了一刻钟的高音高速,趁她暂息,问她顾某现在的情况,她一脸愁容的说顾某一直在吃药,也不能出去工作,“他要离婚了,想得好,拖死他。”她愤愤的说。我问她顾某如果回到夫家,丈夫不理她,公婆冷淡她,儿子又来烦她,对她的身体会不会雪上加霜?她这个做妈的能放得下?她听了也是直叹气。我又讲,你年纪也在上去,现在是女儿在靠你,将来不要说你靠她么,起码要她自己靠自己,她要养活自己,首先是要养好身体,身体好了,才可以出去工作。如果身体好了,也可以再找个人一起过日子,多个人关心她,总比你将来力不从心要好。马某听了直点头。我又讲,你要理解罗某,他父母就生他一个,原本生了个儿子是开心的事情,哪想到小孩有这个病,他包括他家长肯定想再生个健康的孩子,但你女儿得了癫痫病,他们就有顾虑了,即使想生,也不敢跟你女儿生了,怕再生出个不健康的孩子。马某说这个我也理解,这件事情落在我身上,我也会担心的。我接着讲,从这些情况看,这对婚姻离掉对大家都有利。马某说我们不是不想离,而是我女儿现在这个情况,他们总该有个表示,不能说离就离了。我讲,你女儿得了病,法律规定夫妻间有扶养义务的,照例罗某应该给你女儿经济帮助,但是,法律也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的,也就是说孩子如果跟罗某生活的话,你女儿要承担抚养费的。你这个外孙,同其他健康的孩子还不一样,除了吃喝拉撒,医药费也是不小的开支,还要一个人整天服侍他,所以抚养费的标准就高了。能不能这样,抚养费和经济帮助相互抵抵,不要有啥来去了,罗某家的经济条件你也是知道的,毕竟外孙他们带着,也不容易了。一直在旁边听着的吴某对马某讲,法官讲的对的,你听法官的。马某说,那么我女儿的陪嫁要一样不少还给我们的,我说你这个要求不过分,我来做工作,过几天就要开庭了,开庭时可以调解的,你把你们的意见讲出来,大家走走近,即使离婚,也要离得客客气气,毕竟有个小孩了,割不断的。马某连说听你的。

 

69上午,案件开庭,孩子真的没有带来,只是双方来了不少亲戚,把个不大的十六法庭挤的满满的,我再次强调了书记员已经宣布的法庭纪律,把丑话讲在前面,声势放在那里,一个小时的庭审没有一个旁听的人插过嘴。也就在这一个小时的庭审中,罗某、顾某达成了离婚协议,孩子由罗某抚养,罗某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顾某的婚前财产归顾某,罗某支付顾某变卖掉的电器折价款1万元。调解书签收时,双方一致要我在顾某搬财产时在场。

 

513上午,我与书记员又来到了罗某家,场地上跟上次一样聚着很多邻居,场地一侧堆着电器、床上用品等物品,看样子是顾某的财产,我与等候在这里的老队长打了声招呼,心里也有了底,邻居们不再象上次那样叽叽喳喳,而是静静的看着顾某带来的人把东西搬上车,三刻钟,办完了所有的交付手续,顾某与我道声谢谢,随车离去,一直紧绷着神经的老罗满脸轻松,邀请我留下吃饭,我笑言“吃了你的饭,我就会吃不上法院这碗饭了。”他连说下次、下次,我对老队长表示感谢,老队长连连摆手,“说倒了,说倒了,该谢的是你。”离开前,我又去抱那孩子,他咯咯笑着,趴在我肩上,两只手挥舞着,很开心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