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起争执 儿子放火烧自家被判两年刑
作者:俞晓芳 余小惠 发布时间:2014-07-02 浏览次数:529
90后小伙姚某因家庭琐事引发情绪失控,一怒之下放火烧屋,不料大火蔓延殃及四邻。
据了解,今年20岁的姚某与父亲关系一直不太好,由于其父亲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工作,整天在家抽烟喝酒,喝高了还经常乱发脾气,甚至和别人打架,长久以往就埋下了姚某心中对父亲怨恨的种子。姚某中专毕业后,在一家红木厂做起了学徒工,下班后唯一的爱好就是玩电脑,很少和别人接触,为此其父亲和奶奶经常念叨姚某没出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以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姚某系自首,且其家属成员已对被害人做了经济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烧毁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物,足以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而且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应以放火罪论处。本案中,虽然姚某放火焚烧自家的财物,但其居住的房屋在人口居住集中的城区,随时可能殃及他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因此,姚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