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不仅买着贵,一旦损坏,维修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近日,女士心爱的奔驰座驾不幸在事故中受损,经由4S店修理后终于恢复使用了,可要支付30多万元修理费吴女士觉得太贵便拒绝支付。经过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女士支付4S店修理费319900元。

 

20137月,吴女士和老公驾驶自家爱车在某高速路上飞速前进,突然因操作不当,奔驰猛烈的撞在了前面一辆重型半挂车上。这次与重型挂车的“亲密接触”让奔驰受损严重。事后,吴女士将车运至4S店,并在准施工单和拆解、维修书上签了字,同意修理完毕后提车付款。经交警部门认定,吴女士的老公殷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万幸的是,奔驰车投保了车损险,201310月保险公司确定车损为319900元,并及时将该款打给了女士。本以为获得赔偿后会去顺利提车付款的女士来到4S店却是一阵大发雷霆,她陈述当时她要求4S店修理价格在20万左右,现在修理价格远远超过自己的要求,严重影响了该车以后的转手;且维修时间近四个月,造成自己长时间没车开,因此不同意将全部车损赔款给修理店。经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后,4S店将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其支付修理费。

 

法官审理认为:女士与4S店签订了维修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关于维修费,应当以保险公司的定损价为准,现保险公司的定损价为319900元,女士主张修理费过高没有依据。且该款现已全部支付给女士,因此女士应当根据维修合同的约定,将维修费用支付给4S店。最终,法院支持了4S店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