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出班房又行窃 五进宫后再获刑
作者:刘世红 发布时间:2014-06-30 浏览次数:272
窃贼屡教不改,刚出监狱又伸贼手。近日,姜堰区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仲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这已是仲某第六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入狱。
刚过而立之年的仲某有着与同年人不一般的经历:从小父母双亡,初中二年级便辍学回家,从此在社会上游荡,养成了好逸恶劳、上网赌博的恶习,为了获取经济来源,仲某做起了
庭审中,仲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感叹:盗窃了几千元,却要坐几个月的牢,这样做太不值得,表示今后一定要痛改前非,找个工作,好好做人。但愿这是仲某发自内心的悔悟,也衷心希望社会上形形式式的仲某们能引以为戒,牢记“伸手必被捉”的古训,做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