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如果是女的,我就去抢劫!”
作者:沈黎红 王昌栋 发布时间:2014-06-30 浏览次数:307
欠了外债,手头拮据,就动了邪念,结果一念之差,换来铁窗两行泪。近日,家住吴江庞南村的小伙子李军因犯抢劫罪被吴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靠打工为生的李军背负外债四万余元,因收入微薄而无力偿还,债主却屡屡上门,频繁催其还钱。
一直等到晚上10点40分左右,果然有一位女士上了这辆奥迪车驾车离去,李军紧随其后找机会下手抢劫。奥迪车一路向南,停在了松陵镇庞阳小区一个停车场内。李军见奥迪车一停,就把自己的面包车也停在附近,然后手持一把水果刀,悄悄靠近了奥迪车,趁
吴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00多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深夜是劫犯惯常选择的作案时间,且抢劫案件恶性程度大,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遇停车购物、等人、上下车等情况,要注意观察周围可疑迹象,发觉有异常就不要停车,更不要随意打开车门车窗。行驶中看见有可疑车辆尾随或跟踪,应立即将车驶往明亮、人多的场所,必要时拨打110寻求警方帮助。(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