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外债,手头拮据,就动了邪念,结果一念之差,换来铁窗两行泪。近日,家住吴江庞南村的小伙子李军因犯抢劫罪被吴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靠打工为生的李军背负外债四万余元,因收入微薄而无力偿还,债主却屡屡上门,频繁催其还钱。2014412晚上7点半左右,李军开着小面包车来到一家饭店附近吃烧烤,不经意间看到一辆崭新的白色奥迪A4轿车停于饭店门口,通过对车辆的一番观察,他猜测是女生所开。想到债台高筑,李军顿时暗下决定,如果真是女生所开,就实施抢劫。

 

一直等到晚上1040分左右,果然有一位女士上了这辆奥迪车驾车离去,李军紧随其后找机会下手抢劫。奥迪车一路向南,停在了松陵镇庞阳小区一个停车场内。李军见奥迪车一停,就把自己的面包车也停在附近,然后手持一把水果刀,悄悄靠近了奥迪车,趁车主张女士准备下车之际,将其强行推入车内,并将女士逼至副驾位置,然后晃着手中的水果刀要求女士拿出车钥匙。拿到车钥匙后,李军却不知道如何启动车辆,只得向张女士讨教。女士心想如果车辆被坏人开走,自己的性命也难保,就假装顺从,答应将手上的钱财全部交给李军。而且自家就在停车场附近,只要寻找机会就可以逃脱。于是张女士主动将随手携带的手提包交给了李军,内有钱包、“苹果”iphone4手机等物。李军看到女士还有金项链等首饰戴在手上,也一把抢了过来。看到女士手腕上的手表,李军也想要,但女士声称并不值钱,于是就放弃了。抢劫得手后,李军威胁女士继续呆在车上,不准报警,自己则快速跑至停在附近的面包车上逃离。为干扰警方视线,李军驾车驶出作案地点后,还故意在镇上兜了一大圈,回到自己家中已是凌晨两点。次日,李军若无其事前往单位上班,被早已锁定目标的警方抓获,而且在其面包车上和单位储物柜内起获了手提包等赃物。

 

吴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00多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深夜是劫犯惯常选择的作案时间,且抢劫案件恶性程度大,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遇停车购物、等人、上下车等情况,要注意观察周围可疑迹象,发觉有异常就不要停车,更不要随意打开车门车窗。行驶中看见有可疑车辆尾随或跟踪,应立即将车驶往明亮、人多的场所,必要时拨打110寻求警方帮助。(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