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涉及16名职工追讨工资的案件,丹阳法院快立快执,仅用5天时间就将工人工资款执行到位,受到职工高度称赞。

 

810日刚上班,丹阳法院来了16名工人,拿着仲裁裁决书要法院立案执行。经了解,原来这16名工人所在的工厂老板因无力还债,7月底就携全家“跑路”,至今未有消息,尚拖欠16名工人2个月的工资计45000元,并已经过仲裁机关仲裁。丹阳法院立即为这16名工人办理了立案手续,及时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法官在办理了各项手续之后,当日上午就赶赴眼镜厂,对工厂剩余的部分原材料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确保工人工资得到基本保障。同时,执行局法官又与当地镇政府的劳动部门取得联系,商讨化解方案,力争早日兑现工人工资。

 

813日, “跑路”老板的弟弟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代替眼镜厂偿还工人工资。执行法官马上召集了工人代表、镇政府劳动部门负责人和老板的弟弟进行协商,最终工人们同意由老板弟弟一次性支付80%的工资,余款自愿放弃。814日,16名工人按照协议约定领取了工资款,一起因老板“跑路”引发的欠薪纠纷在5日内得到妥善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