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多项措施推进刑事案件质量
作者:黄玉宝 发布时间:2008-06-26 浏览次数:570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刑事审判庭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将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取得显著成绩,多次被上级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被徐州市中院誉为“放心刑庭”。
一是加强多发性犯罪的法制宣传。该院积极联系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并深入学校、企业和社区进行刑事审判法制宣传、报道,采取组织案件多发行业的职工、常发地区的群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的形式,发挥刑罚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作用。
二是切实保障被害人的权利。该院积极探索案件协调机制,坚持法院主动参与协调,推动当事人庭前和解和由法院主持进行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使得被害人的损失切实得到补偿。
三是推进量刑平衡和量刑规范化。该院积极组织开展定罪和量刑情节区分问题的探讨,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制定实施《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
四是注重犯罪共性问题调研及成果转化。该院注重全面提升刑事审判人员的调研水平,每年都开展多次专题调研活动,仅今年就开展了关于黑社会犯罪、职务犯罪和共同犯罪等问题专题调研,并将上述调研成果形成报告,作为今后刑事审判的重要经验材料。
五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质量。该院要求每一位审判人员撰写法律文书时,严格按照最高法院最新裁判文书的式样,分不同情况制作裁判文书,对不予采纳的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充分阐述,强化证据的分析认证和裁判文书的说理,同时强化法律文书的审核,坚持一律由庭长把关,院长签发制度。
六是加强判后释法工作。该院一直坚持采取宣判时当庭解释判决理由,送达判决书时附带判决的主要法律条文,送达释法告知书等形式对被告进行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