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日,南通中院根据市纪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着手对法院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这是继去年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继续,重点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有房屋、土地的使用情况及富余、闲置和用于经营的房屋、土地等经营性资产(包括车辆、设备等),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该院接到文件后,着重从四个方面组织好这项清理工作:一是加强对法院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的组织领导。法院建立了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挂帅,行政装备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力求使清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避免清描淡写走过场现象的发生;二是明确清理工作的责任,使法院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务求实效。法院清理领导小组要求具体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清理的要求,建立责任制,如实反映情况,认真清查、核实、登记。要对清理工作中上报的各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项数据资料报表要有本院领导和经办人亲笔签名。三是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相关报表、资料的填写上报工作。法院清理领导小组要求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对待这次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对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填写的表格、资料等要在法院内部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核查。四是要严格按照市纪委等六部门下发的通知规定的期限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为了有效地开展这项清理工作,市纪委等六部门规定了严格的阶段和期限,该院清理领导小组要求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清理工作的五个阶段的规定,一招不让的完成好清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