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在基层政法机关,党建工作长期以来一直被人们认为是一项软工程,工作量在普通干警和党员干警之间也无法区分,靠印象评价,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为彻底改变这一局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党的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树立岗位模范典型,在部门乃至全院范围内形成前有榜样、后有追兵的争先创优氛围,增强共产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 经港闸法院党组研究决定,2008年在全院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并对全院共产党员实施目标管理百分考核。

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以一名党员一份责任, 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为目标,紧扣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围绕审判中心、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 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牢记党的宗旨, 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引导党员胸怀全局、心系群众,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引导党员立足岗位、无私奉献,调动全院共产党员把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岗位上充分迸发出来,带动身边群众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共同奋斗,真正做到“ 党员身份亮起来、关键时候站起来、服务群众勤起来、先锋形象树起来

“党员先锋岗是党员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以工作的模范、岗位的先锋、业务的能手、服务的标兵为特征得到群众普遍赞誉的党员集体或党员。党员先锋岗应符合五优标准:即(一)政治业务学习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带头学政治、学理论,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带头学业务、学技能, 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与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增强知识储备, 更新知识结构, 掌握新本领。(二) 民主集中党性优。积极为本职工作、全院工作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建言献策, 严格执行党的决定, 服从组织分配; 大局观念强,自觉维护法院整体形象, 同志间相互关爱、相互支持,工作氛围团结和谐。(三) 模范带头履职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勇于挑战自我, 敢于攻坚克难;永不满足, 争创一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四) 一心为民服务优。牢固确立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提高服务质量, 改善服务态度,创新服务举措, 提高服务水平,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面临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不怕牺牲。(五) 遵章守纪廉洁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以及工作秘密; 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恪守职业道德, 严格遵守江苏省高院六条禁令和南通中院五项规定, 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为增强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可操作性,港闸法院对全院党员采取百分考核制,分五个方面十八个小项开展考核打分。党员先锋岗的产生程序:(一)、评选。党员先锋岗的争创活动在全院党员中进行,以党支部为单位,各支部每季度选出 1 名党员授予季度红旗党员称号(人员可与上一季度重复)即成为党员先锋岗。评选依据为党员目标管理百分考核的综合得分高低(不得低于 80 分,否则该支部不得评选季度红旗党员)。各支部于季度最后一周的周一进行考评, 并于周五前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党总支,党总支对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并集体讨论决定公示人选。公示后报经院党组同意,授予季度红旗党员称号设立党员先锋岗。(二)、保持与取消。被授予季度红旗党员称号的个人, 应时刻以红旗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一年内, 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年底作为优秀党员候选人参与评选。若出现下列之一情形的,即时取消荣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被群众投诉, 经查证属实的;违反有关规定, 被实施错案责任追究的;在检查、抽查和暗访中发现不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党员先锋岗”设置形式:(一) 制作党员先锋岗位座牌。在全院干警统一制作岗位座牌的基础上, 除了姓名、部门、职务、照片等内容外, 党员还要印有党徽、座右铭或服务承诺等。(二)制作季度红旗党员流动红旗。流动红旗摆放在季度红旗党员办公桌的显眼位置。(三) 设置党员先锋岗公开栏。通过法官园地、电子视屏、公告栏以及媒体等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宣传。把党内典型的示范作用辐射到全院各部门,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法院发展的宝贵人才资源,也把法院党的建设工作导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港闸法院用这种实施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得到了全院党员的普遍欢迎,创建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