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刑一庭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在苏州观摩二审庭审
作者:刑一庭 发布时间:2008-06-23 浏览次数:1125
近年来,省高院在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的基础上,落实并深化以公开审判为中心的庭审方式改革,积极完善开庭审理方式,切实将庭审作为查明案件事实,解决案件争议问题的主要场所,以充分发挥庭审功能,确保庭审取得成效。在这次审理的故意杀人案庭审当中,合议庭针对上诉人聂宝在主观故意、刑事责任能力以及是否适用死刑等方面存在的争议开展法庭调查,引导检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阐述各自观点,进行充分辩论。法庭还通知鉴定人出庭,对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进行说明,接受检辩双方的询问,确保死刑案件的关键事实和证据在法庭上得到充分调查,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
人大代表们旁听完庭审后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并对省高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虚心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做法深表赞赏。通过观摩庭审,人大代表们对死刑二审案件的开庭方式和程序有了直接认识,对死刑二审案件了有切身感受。在座谈中,代表们认为,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参与,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庭审法官在全面审查的前提下,突出重点,繁简适当,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代表们表示,死刑二审案件公开开庭这种形式很好,既赋予了老百姓对死刑案件审理的知情权,很好地宣传了当前死刑刑事政策,又赋予被告人充分的陈述权、辩护权,确保了死刑案件审判质量,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