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以“六项任务”为抓手 促进信息化建设
作者:瞿建华 发布时间:2008-06-23 浏览次数:499
本网南通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决定》和省高院《2008年信息化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院《“十一五”期间江苏法院信息化发展规划》文件要求,近日,南通中院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法院信息化工作实施意见》。
该院出台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强调了全市法院今后一段时期信息化工作总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步骤。特别值得强调的是,该《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将做好信息化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化在提高审判质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法院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信息化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定位,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全市法院工作议事日程,采取相应配套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
该《实施意见》明确强调,信息化工作是今年全市法院“一把手”重点工程,两级法院要上下联动,成立由法院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审管办主任、行装处处长(或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配齐、配强信息化技术人员。健全全员培训制度,将计算机及网络应用培训纳入干部专业培训内容,切实有效地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培训,并将培训的情况作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任职和晋升和条件。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法院今年信息化工作的主要任务,主要有:一是为提升和提高南通法院在全省、全国法院中的影响和知名度,全市法院将建设统一因特网网站,争取2009年初完成;二是2009年前完成电子档案系统建设;三是将目前两级法院现有数据库、数据库设备和存储设备等统一整合,2009年8月前建成两级法院集中式数据库,满足各法院共同使用;四是建立两级法院高速通信网络和完善的网络完全监测管理系统,以保障全市法院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五是建设多功能音视频会议系统,各法院年内完成科技法庭建设和视频会议室建设;六是建立信息化工作调研分析机制,不断完善信息技术在法院的应用,使其更贴近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