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等红灯时竟睡着 原是醉酒驾驶惹的祸
作者: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陆芳芳 发布时间:2019-02-12 浏览次数:731
2018年9月的一个晚上,陶某和朋友们相约在酒吧喝酒,从晚上九点多开始喝,期间陶某喝睡着了,十一点醒来后欲自己驾车离开。从停车场出来行驶了几百米,陶某自我感觉不行,便在路口等红灯间隙想打电话叫代驾,结果拿起手机后还没拨打就又睡着了,直到被民警查获。经鉴定,陶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34mg/100ml。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陶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判处刑罚。辩护人提出,陶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的距离较短,且未发生损害后果,又系初犯,请求从轻处罚。
梁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庭后,法官表示,陶某的行为虽然未造成损害,但醉酒后在道路上行驶,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希望陶某能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后加强自律,不要再犯。
法官点评:根据《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即使未造成损害后果,也构成危险驾驶罪,造成损害的,从重处罚。何为醉酒?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80 mg/100ml,即为醉酒状态。年关将近,提醒大家在参加饭局时,应适量饮酒,无论饮酒多少,都须找代驾,或由亲友护送,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逞能醉酒自驾,以免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到时将无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