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委托鉴定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辅助保障作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积极探索司法鉴定对外委托规范化管理机制,采取6项措施,确保了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的公开公正、高效透明,维护了司法公正与效率。今年16月,该院已办理对外委托鉴定案件 165 件,结案率90%,均做到了无差错、无事故、无信访问题。

一是严格审查,统一委托。该院要求凡进入诉讼程序需要进行鉴定的法医类、文检类、医疗纠纷、建筑工程、资产评估、拍卖、审计等案件,一律由院司法技术鉴定科统一审查、对外委托鉴定,确保了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的统一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是规范程序,阳光透明。该院从规范司法鉴定对外委托的每一个环节做起,努力做到程序合法、手续规范,要求技术科人员对申请鉴定材料认真审查把关,各项记录规范准确齐全,鉴定材料移送、接收、回执、签收单据一项不漏,并附卷备查,确保鉴定结果的证据效力。

三是贯彻平等自愿原则。该院自接到当事人的委托鉴定申请后,2日内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一方当事人放弃选择、不予配合,则由院技术科本着节减费用、由近到远的原则,在双方当事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随机抽取,决定鉴定机构。

四是及时履行释明义务。在鉴定结论报告正式出具后,如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异议,及时申请鉴定人出庭现场释明答疑或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入重新鉴定程序。建立司法鉴定风险告知制度,对司法鉴定的证据特性、司法鉴定结论可能对一方当事人产生不利后果、司法鉴定活动受提供检材样本条件或现代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等方面情况进行告知。

五是加强统筹协调配合。设立独立的司法鉴定工作机构,完善与有关业务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尤其与行政装备科在综合服务、设施配合方面加强合作,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率,及时反馈鉴定工作动态,为审判工作提供高效服务。

六是注重监督完善管理。制定并出台相关的措施加大对司法鉴定案件的审查力度。通过完善、细化案件审限管理和报结案等制度加强对司法鉴定案件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