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朋友的欠款,竟心生歹念抢夺路人手提包,近日,宿豫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被告人吴某因犯抢夺罪被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

 

今年5月,被告人吴某骑电动自行车从家中往朋友家去,因欠朋友400元钱,想请他多宽限几天再还,到朋友家之后,发现朋友家中没人,就往回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女子骑电动车和自己一路,该女子电动车车篮内有个手提包,遂想到抢夺该女子的手提包,用抢来钱归还朋友欠款,遂尾随其后,当行至小路时,将被害人放在车篮中的手提包抢走,被害人在其后追赶,但因小路太多,没有追赶上。被告人吴某在回家途中,因拿手提包怕惹人怀疑,就将手提包藏在路边,之后,偷偷取出包内现金用于还债。

 

被害人陈述,被抢包内有现金710元,诺基亚手机1部、麦克赛尔U1个等物品。经鉴定,被抢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482元,上述被抢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192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扣押手提包及相应物品,并发还被害人。

 

上述事实,被告人吴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