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强化当事人诉讼风险意识
作者:姜怀友 发布时间:2008-06-18 浏览次数:747
本网淮安讯:涟水法院在民事案件立案和审理中,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又好又快地审理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该院在工作中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诉讼风险宣传。该院把在民事诉讼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归纳,形成《涟水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印制成书面材料,并在电子大屏幕上滚动宣传,当事人还可以在触摸屏上查询。另外,该院还借助涟水电视台、《涟水快报》和涟水政府网、涟水党政信息网等媒体宣传《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尽量提高社会知晓率。
二是开展诉讼风险提示。该院立案大厅在为当事人办理民事案件立案手续前,首先要向起诉人发放一份《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要求起诉人认真阅读了解其内容。立案法官在审查完民事起诉状后,针对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向起诉人提示告知,要求起诉人慎重考虑是否起诉。在办理立案手续时,要求起诉人在《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上签名,并收回归卷,以此增强起诉人的诉讼风险意识。
三是实行诉讼风险保证。对因缺少证据或者已过诉讼时效存在明显败诉可能的民事起诉,经立案审查释明后,起诉人坚持要求法院受理的,该院立案法官除向起诉人作诉讼风险提示外,还特别要求起诉人向法院作出保证:在法院作出不利于起诉人的裁判后,起诉人保证依照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违法信访。保证书入卷存档,进一步增强起诉人的诉讼风险意识。
四是做好释明送达工作。该院非常注重民事裁判文书的证据分析和法理解释,主审法官在制作每一份民事裁判文书时,都能力争达到逻辑性强、说理透彻,让当事人胜败皆明。该院还十分重视民事裁判文书的送达工作,对败诉当事人的裁判文书一律适用直接送达。在给败诉当事人直接送达裁判文书时,承办法官主动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并做服判息诉的思想疏导工作,有效地防范缠诉缠访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