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审判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作者:李砚 发布时间:2008-06-18 浏览次数:685
本网盐城讯: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审判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本院审判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亭湖法院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工作。
一、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领导职能。院分管领导应当切实承担责任,靠前督促检查,同时突出重点,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院中层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思想发动,调动干警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认真对照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的意见》,积极组织开展典型案件研究分析、审判执行经验交流、庭审能力考评等方面的审判管理工作。最终形成分管院长敢抓善管,中层干部求真务实,共同将审判管理工作部署好、落实好的良好局面。
二、转变作风,力求实现规范司法。一要对院长办公会、审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不折不扣地完成,对没有完成和没有按时完成的部门和个人严肃通报。二要强化纪律观念,严格约束自身言行,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三要遵守司法礼仪,切实做到言行规范、举止文明,认真对待当事人的诉求和辩解,避免随意、傲慢和无理。四要文明司法,在司法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注重体现人文关怀,杜绝“冷、横、硬、推”等不良作风,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尊重和理解,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五要保持中立的司法地位,充分运用合理合法的司法手段,妥善处理诉讼问题,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
三、勤奋学习,切实提升司法能力。一要注意认真学习领会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增强自身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要注意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培养从纷繁芜杂的表象之中,发现并概括出一般规律,并将其用以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三要注意不断积累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对审执过程中碰到的典型案例要认真研究分析,有意识地提高自身调研能力,对在审判、执行以及调解过程中创造或发现的一些好的做法,一定要及时吸收消化。四要注意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注重有效化解纠纷,在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各个司法环节加强辨法析理,力求使当事人“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五要注意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遵循司法工作特点和规律,制定和落实好本年度、本系统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自律,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制度的前提是熟悉制度,对审判管理各项制度,不仅部门负责人要熟悉掌握,从事具体审判管理事务的同志以及广大法官也要熟悉掌握。在抓制度落实同时,既要发挥自律作用,也要发挥他律作用,既要充分调动干警落实制度的自觉性,也要强化职能部门的检查,以便及时了解制度落实情况,帮助纠正工作偏差。
五、奖罚分明,严格考评问责。必须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进一步严格考评工作,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形成压力传递,促进法官自律自强,生成促进审判质效的内在动力,激发审判管理的内在活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健康、持续、高效运行。在加强审判质效管理与审判业绩岗位目标考核的有机对接时,应当注意将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结果与法官晋级晋职、评先评优方面进行的有机衔接,以进一步调动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紧迫感和责任感,激发审判工作内在的潜能。同时,为切实完成审判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强化督查,奖罚分明,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对在审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必须奖励到位,在年终全院总结表彰大会上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保护这部分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并激发其他未获奖励的同志的工作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