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落实五项措施全面加强司法统计工作
作者:崔付芹 朱立龙 发布时间:2008-06-17 浏览次数:946
本网盐城讯:为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提高司法统计人员对新软件的实际运用水平。最近,该院通过落实五项具体措施,全面加强司法统计工作。
一是建立考评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制定了《司法统计工作考评细则》等评比制度,每季度通报制度落实和考评情况,通过建章立制,奖惩分明,增强司法统计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
二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为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积极组织组织各审判业务庭和5个基层人民法庭的内勤进行集中培训,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重点,着重学习修改后软件的实际操作方法,做好新旧案由衔接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完善硬件建设,更新统计硬件。严格按照司法统计硬件设备配置要求,配备统计专用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所辖基层人民法庭都能实现办公自动化。
四是严格把好关口,确保数据质量。建立了统计台帐制度,审管办定期向院分管领导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材料,为领导更好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针对审判实际状况,加大司法统计调研力度。司法统计工作要贴近审判,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专题调研,为审判人员公正办案、提高办案效率提供重要参考,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