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通过组织推荐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宝应30名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即将上岗履新。宝应法院提出坚持“四好”标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办案效率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要“利用好”。针对案件的性质特点,决定相关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行业优势,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弥补法官知识的不足。

二是要“支持好”。要为人民陪审员发挥职能创造良好的条件,从精力、财力方面保证人民陪审员职能的发挥,强化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职能。

三是要“沟通好”。要加强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协调,法官应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权,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社会经验,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

四是要“宣传好”。要加大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多方面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及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选择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典型案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效果,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社会影响,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