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切实加强对新任人民陪审员的培训
作者:夏友锋 杨贵亮 发布时间:2008-06-17 浏览次数:762
本网徐州讯:日前,铜山法院组织了30位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岗位培训,促进人民陪审员提高陪审意识、法律水平和公正廉明办案的自觉性。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阐述人民陪审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其使命感。详细介绍了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渊源、司法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与外国陪审制度的区别,组织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使人民陪审员强烈感受到作为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不负使命,努力工作。
二是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增强其责任感。让人民陪审员明确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也应当履行法官法规定的法官的义务,对人民陪审员法院将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和考评,出庭补助经费予以保障,进一步增强其身份自豪感和陪审责任感。
三是介绍人民法院争先创优的目标任务,激发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介绍法院审判机构情况和近年审判案件的基本特点,依法治国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说明本院一年争创全市法院先进、二年争创全省法院先进和五年争创全国先进法院的奋斗目标和具体措施,希望人民陪审员利用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做好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积极投身争创活动,并且在参与审判过程中发挥支持和监督作用。
四是讲解诉讼法律和司法规范化的标准,培养其严谨细致的陪审作风。重点讲述诉讼法关于开庭审判的主要内容,学习司法规范化的各项标准,要求人民陪审员珍惜陪审工作,加强业务学习,遵守庭审纪律,讲究司法礼仪,自觉做到清正廉洁。
培训中,安排了每位人民陪审员就履职设想进行了座谈交流,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礼仪规范,依法履行陪审职责,不辜负广大群众的期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有力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