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诉调对接”工作
作者:倪小涛 陆磊 发布时间:2008-06-17 浏览次数:698
本网南通讯:为贯彻落实该院立案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立案质量和效率,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好改革发展大局,创建平安地区、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立案庭组织全体成员贯彻落实“诉调对接”工作会议精神。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落实后,就以下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1)加强诉前调解和立案引导工作。对于人身关系及因人身关系引起的财产纠纷案件、农村相邻关系及城市毗邻关系案件、相邻或毗邻间的人损案件等适合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先了解是否经有关组织调解,已经有关组织调解未果起诉的案件,了解调解差距,可能调解的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将调解差距记录在立案审批表中,视情况建议当事人到区大调解中心调解。
(2)落实立案中的各项亲民、便民措施,畅通立案渠道。立案人员按既定的规范为公民提供立案服务,想方设法便民利民,畅通立案渠道。对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代为书写;对有特殊要求的,提供上门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服务。
(3)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司法救助手续。立案时,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告知其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并释明申请要求和具体程序。
(4)做好敏感案件排查、维稳和涉诉信访工作。立案人员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对涉府、群体性、易激化和上访案件,做到三个“第一”,同时,积极做好息诉维稳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维护社会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