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眼泪过后必须坚强,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支援灾区重建的时候,审判机关除了在人、财、物等方面大力对口支援灾区法院重建外,笔者认为,法院立足于本职工作,强化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服务于灾区重建,应是重中之重。

一是要严惩犯罪。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灭绝人性、胆大包天的败类,发国难财,贪污、私分、挪用、截留救灾物资,抢劫、抢夺、盗窃灾区人民群众财物。同时还有心怀叵测、别有用心的人,散布谣言、传布虚假消息。我们要严格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上述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妥善处理民事纠纷。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做到“想灾区人民之所想、急灾区人民之所急”,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期间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通知》,以和谐司法理念为指导,着力在“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上下功夫,采取切实措施,妥善解决涉及灾区群众的民事纠纷。

三是强化涉法调研力度。针对灾后重建中各种矛盾和利益诉求交织、法律法规不够明确的实际,各级法院要组织精干力量,对受理或者审判涉及灾区案件的重要、敏感问题和情况,认真分析,强化调研,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做到“系统思考,深入研究,稳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