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采取四项举措 凸显实绩
作者:孙海雷 张薇 发布时间:2008-06-13 浏览次数:774
本网盐城讯: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为使审判质效有大幅度的提升,射阳法院采取四项举措,着力提升审判业绩。
一、提醒制。该院把抓审判质效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今年始,就实行一把手院长与庭局负责人、普通干警谈话提醒制,由一把手院长主抓质效。期间,院长与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就部门案件的审理质量与效率进行谈话,与办案数量突出和较少的审判人员谈话,由审管办作记录,作为今后对部门和法官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依据。
二、通报制。该院实行二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承办人书面提醒制度,三个月以上未结案件通报分管院长制度,5月20日后,实行对每位审判人员结案数周通报制度,直接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在5月份报结案后的二周内,审判人员加班加点,全院共审、执结案件264件,为半年工作的良好运行起到了有效的推进作用。截止
三、激励制。该院以法官业绩考评为抓手,要求全院上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全体干警要增强集体荣誉感与个人责任感,积极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院党组充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对办案数量多、质量好的审判人员将作为典型,予以表彰,并对其审判经验作总结和推广。
四、指导制。强化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对审判业务的指导作用,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的质量点评工作,注重开展对案件的研究性质评。该院由审管办在每月的案件定期质评中专门开辟典型案例讨论栏,对共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对争议案件提供相关参考案例,以对全院案件审理起到指导作用。今年以来,该院审判质量明显上升,只有三个业务庭有发改案件,上诉案件发、改率比去年同期下降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