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建立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加快办案节奏
作者:邵海林 鹿海彬 发布时间:2008-06-13 浏览次数:667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针对民商事案件增幅大、审判业务繁重的实际,建立与完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提高了审判效率。截至今年6月10日,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031件,其中通过速裁审结的395件,占民商案件数的38.4%。
一是成立速裁庭,专门审理简易案件。该结合自身实际,在审判人员相对较多的民一庭、设立了速裁庭,选任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为速裁法官。由庭长在分案时把关,按繁简分流的原则,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交由速裁庭专门审理,使简单的民商事案件立案后直接进入调解速裁程序,大大加快了办案节奏。
二是简化程序,加快案件审理速度。简化开庭方式,原则上要求只开一次庭,尽量当庭裁判,审限不超过30天;简化庭审程序,根据案情可以简化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对有分歧的案件可采取边调查、边举证、边辩论的庭审方式;对双方当事人都到庭的案件立即组织开庭,对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案件征得被告同意后当日或择日开庭,有效避免了案件久拖不决。
三是注重调解,确保了速裁效果。要求速裁法官能够快速准确分析案情,找准争议焦点,进行情、理、法交融的说教、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化解矛盾,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做到让当事人满意;对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案件,立即制作调解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