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法院:四项机制提升司法管理水平
作者: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6-13 浏览次数:695
本网常州讯:今年以来,钟楼法院着力从四方面齐抓共管,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审判和执行作风得到了根本转变,司法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案件的息诉服判率提升,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坚持从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双抓并举入手,建立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该院认真梳理、健全和完善了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保障制度落实,该院明确分管副院长、庭室负责人为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所属人员违纪违法,第一责任人也要受到相应处罚,同时,该院明确政治处、纪检督察室具体负责制度的落实、督察工作,每月汇总情况,通报全院。以完善的制度,到位的监管,增强了全体法官模范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规范了自己的言行,促进了司法服务规范化建设。
二是坚持从规范审判运行机制入手,建立了"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该院强化了案件运行管理,所有案件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后,统一进行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将案件从立案、送达、审理、案件归档等内容都纳入审判、执行流程统一管理体系,并对庭前准备、庭审着装、庭中规范用语、调解等作了明确、细致规定,使当事人一进法院就能见到笑脸、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杜绝了"冷横硬"的衙门作风。对到期尚未审结的案件,由立案庭发出预警,定期敦促,超限通报。政治处则对各庭室办理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进行量化考核,每月通报,年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考核、奖惩的依据,有效增强了法官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
三是坚持从强化监督管理入手,建立了"不敢为"的惩戒机制。该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审判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监督制度,督察室对已结案卷随机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裁判过程中不规范做法,小问题及时纠正,大问题报院党组,该院还从信访案件入手,查找线索,对查实的问题,依据相关制度给予承办人及责任人相应处分,并将查实的事实和处理结果通报全院,教育干警,警钟长鸣。
四是坚持从关爱干警、从优待警入手,建立了"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该院党组以从优待警和以人为本为工作导向,真正把关心爱护干警与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结合起来,党组成员注重与干警进行情感交流,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在政治、生活、学习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关心干警的成长和进步,干警时刻都能感受到组织上对其情感上的关爱、生活上的关注、身体上的关心,进而形成思想健康向上、工作紧张有序,身心轻松愉悦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