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积极服务“三夏”生产受欢迎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8-06-12 浏览次数:590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针对涉农案件的特点,不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积极服务“三夏”生产。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调处。该院对涉及农民利益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农民“三夏”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是建立互相联动的调解网络,互通信息,共同协作,突出抓好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调解过程中邀请村委会干部、乡镇领导以及人民陪审员对当事人做工作,调动有利于调解的一切积极因素促使达成调解协议,若调解不成的,则及时开庭,依法判决。积极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确保农业生产和诉讼行为两不误。
三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设立四个调解法庭通过“集市法庭”、“田间法庭”等形式,到群众最方便的地方开庭办案。在巡回办案过程中,该院坚持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全力支持“三夏”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