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年初以来,大丰法院在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执行中,积极推出以和谐执行、人性化执行为内容的一系列举措,使一大批不同类型的案件得以执结。

66,该院就成功执结了一起非诉行政土地征收案。被执行人吴某因对拆迁补偿数额要求过高,与拆迁办未达成协议,经过相关部门多次上门做工作都拒拆,并扬言要用火器、炸药恐吓执法人员,以致纵火与房共存亡,拖了近2年时间未拆,严重影响了开发商正常开发和城市建设速度,在多种工作方法都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国土局只好申请法院强拆。法院针对行政相对人吴某抵触情绪大,矛盾易激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推出以和谐执行、人性化执行为内容的四项措施,通过一天的艰辛努力做工作,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该院人性化执行的四项措施是: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向被执行人谈一次话,其内容主要包括:您好,请做一名遵规守法的公民、请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容易使人们接受的温情用语,用真情感化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要求执行人员学会四多即多做一些思想教育工作,多讲一些法律知识,多与行政部门沟通,多听一些不同意见;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派出工作人员随案执行,随时负责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各种疑问给予解答,以便减少执行阻力;对及时在期限内自动履行义务及特别困难的被执行人,在征得申请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免收滞纳金或减收部分应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