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人性化执行非诉行政案件效果好
作者:董正远 杜美玲 发布时间:2008-06-12 浏览次数:612
本网盐城讯:年初以来,大丰法院在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执行中,积极推出以和谐执行、人性化执行为内容的一系列举措,使一大批不同类型的案件得以执结。
该院人性化执行的四项措施是: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向被执行人谈一次话,其内容主要包括:“您好,请做一名遵规守法的公民、请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容易使人们接受的温情用语,用真情感化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要求执行人员学会“四多”即多做一些思想教育工作,多讲一些法律知识,多与行政部门沟通,多听一些不同意见;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派出工作人员随案执行,随时负责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各种疑问给予解答,以便减少执行阻力;对及时在期限内自动履行义务及特别困难的被执行人,在征得申请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免收滞纳金或减收部分应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