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妥处行政纠纷力促“官”民和谐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8-06-12 浏览次数:657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努力创新工作手段,不断完善工作措施,通过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地化解行政纠纷。截至
该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能调不判,多调少判”的工作原则,认真审理城乡规划、旧城改造和征地拆迁引发的案件。通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采用协调、沟通的方式,努力营造“官”民和谐的工作氛围,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同时,通过法院政府联手、适时组织听证、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创造外部和解结案的良好环境,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更好地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实现了“官了民了”,促进了“官”民之间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