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了加强中央及省补助人民法院办案专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法院办案专款目标任务的完成,南通中院根据省财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法院办案专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和省财政厅、省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市两级法院中央及省补助人民法院2007年度办案专款使用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他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要求各基层法院高度重视办案专款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省财政厅、省院布置的全省法院办案专款使用情况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该院在向基层法院布置这项工作时,要求各法院指定专人负责,据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报任务。

二是严格专款的使用范围,加强对专款的监督管理。该院在布置统计工作的同时,要求所辖各基层法院要以严肃的态度高度重视办案专款的使用管理,反复强调法院办案专款只能用于与法院办理案件直接相关的办案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弥补日常开支和其他行政事业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支出。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款的法院,除如数追回资金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确保法院专款专用和节约有效使用,特别强调决不能出任何问题和纰漏。该院要求各基层法院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按照收支彻底脱钩、财政全额保障的原则,强化预算意识,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年初预算和应有财政部门承担的办案经费。

四是加强法院自身改革,创建节约型法院。该院要求各基层法院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尽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证人民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的建立,认真做好这次办案补助专款使用情况报告工作,以积极姿态主动应对形势变化,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