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法院:打造“四项机制”构建高效陪审队伍
作者:赵志峰 杨洪应 发布时间:2012-08-16 浏览次数:350
无锡南长区法院在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通过打造“四项机制”构建人民陪审员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化解矛盾工作的开展。
完善选任机制。坚持选任的民主性,在南长区政府网和各街道发布、张贴选任公告,联系区机关部门、政协、司法所、调解中心等,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严格选任条件,审查小组会同职能部门通过单位调查,面对面交谈,群众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候选人信息。现有的陪审员中,多由政府、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部门的人员构成,涉及多个不同的领域,充分体现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
改进参审机制。现有陪审员中,具有医学、心理学、经济管理、金融等专业知识的共12人。根据案件类型不同,选取具有相关知识背景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特别是涉及青少年,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案件,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师、心理咨询师、残疾人陪审员参与庭审,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实现案件处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充分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陪审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一审陪审率连续稳居无锡市基层法院之首。
创新培训机制。创新培训内容,每年举办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班,有针对性地确定3到5个重点课题组织专题培训,该项工作至今已连续开展22年。创新培训方式,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年为陪审员发放人民陪审员培训手册和相关法律书籍。采取庭审观摩、体会交流、以陪代训等方式提升陪审员能力素质,提高陪审水平和效果。
健全考核机制。建立陪审档案,对参陪案件做到一案一记,一月一报,一年一档,将庭审表现、陪审案件调解、上诉、改判情况,以及主审法官评价、参加培训情况等纳入考核。同时,加强与人大、政府和陪审员所在单位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讲评、考核和总结表彰制度,克服法院单一管理模式的局限。2010年以来,共对5名长期不能参加陪审、工作业绩一般、质量不高的陪审员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