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换届选任55名人民陪审员
作者:唐闻声 徐蕾 发布时间:2008-06-11 浏览次数:669
一、高度重视,确保先行沟通到位。今年2月,东台市人大换届后,上届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自动解除职务。东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陪审员选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制定初步方案,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汇报,与市司法局沟通,报请盐城中院批复同意后正式实施人民陪审员选任方案。
二、精心遴选,确保人员素质到位。根据省院“人民陪审员不低于所在法院现任法官人数二分之一,不高于所在法院现任法官人数”的规定,该院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条件等相关事宜,经公民本人的书面申请和当地基层组织的书面推荐后,初步拟定55名人选。其中包括部分上届人民陪审员,还有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具备较高素质的人员,包括村支部书记、司法干事、居委会民调主任、妇联主席、学校校长、医院院长以及一些普通社区居民等,他们都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关心法院工作,热爱司法事业。
三、组织协调,确保考察到位。该院主动与市司法局协调,将初步审查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名单及申请表、人选推荐表等材料送司法局征求意见,并会同司法局向拟定人选所在单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进行调查,全面考察,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每一个拟任命人员均准备考察报告,然后将审核后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四、开展培训,确保履行职责到位。制定详细周密的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的审判业务专项培训计划,发放实用的法律书籍资料。组织集中授课,对初任人民陪审员强化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进行辅导,并由上一届曾担任过陪审员的同志介绍陪审经验和工作要领。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参加合议,协助调解案件,增加直观感受,进一步了解庭审要求和基本的诉讼知识,掌握陪审技巧,确保履行职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