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强化五个意识争优赶先
作者:丁旦 发布时间:2008-06-06 浏览次数:724
本网盐城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解放思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沿海经济发展、维护各平等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调整和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射阳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强化五个意识,争优赶先力争实现“一年求突破,三年出形象”的整体目标。
一是强化服务大局的意识。服从服务地方大局,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全院各部门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自觉增强大局观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地方的落脚点和结合点,把地方发展的各项要求,具体细化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强化公平正义的意识。要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尊重和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利,做到中立客观、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体现法律的形式正义。在此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各个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追求法律的实质正义。
三是强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意识。要严格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好各类案件。对于案件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如果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善于用政策指导审判实践,将适用法律与体现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强化司法为民的意识。要根据射阳实际需要,进一步增强对“两便”原则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通过积极建立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依法简化诉讼程序,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五是强化创新服务的意识。要树立创新意识,重视调查研究,及时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提出新对策,把握新局面,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