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为驻庭人民调解员“充电”
作者:丁薇 发布时间:2012-08-16 浏览次数:318
“作为一名老支书,我将会把多年来做群众工作的经验融入人民调解事业中去······”8月13日下午,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为驻庭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后,张芝山法庭驻庭人民调解员、张芝山镇万安村老支书徐俊畅谈了他的任职打算。
近年来,针对人案矛盾突出、基层法庭法官办案压力过重的严峻现实,通州法院积极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和诉前调解工作,从党政机关、社团组织及离退休法官中精心挑选了7名同志担任驻庭人民调解员,他们将在法院、法庭人民调解窗口专司诉前调解等工作,力争将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诉前。
为规范驻庭人民调解员工作,通州法院出台了专门的考核办法,明确了驻庭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义务、任务指标及奖惩情况。同时,通州法院还围绕如何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为驻庭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
7名驻庭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将严格遵从法院考核办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发挥自身作用,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