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维护社会稳定,减少涉诉涉法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睢宁县法院把民事案件的调解放在今年民事审判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多调少判、先调后判、能调不判的工作思路,采取多项措施,提高调解实效,收到良好效果,今年1?5月该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86.08%,位居徐州全市第一,上诉率仅为5.07%,全市最低。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各地先进调解经验,交流调解心得,使审判人员全面深刻理解调解制度的法律内涵,提高调解意识,掌握诉讼调解方式、方法、技巧,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探索调解规律,将诉讼调解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在年终考核及推选先进时,将调解结案率作为重要标准之一;同时,建立调解互动工作机制,构筑承办法官全力调,审判长合力调,其他人员参与调,庭长、主管院长重点调的调解新格局。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坚持下乡办案,把庭开到社区学校、厂矿车间、田间地头、军营机关,深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进一步促进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是创新调解方式。结合审判实际,不断总结出四心调解法,即诚心、热心、耐心、细心调解法。和四五六调解法,即抓住四个阶段,利用五种渠道,运用六种方法进行调解,把调解贯穿始终,强化庭前调解,把调解工作关口前移,将审前准备与庭前调解有机结合;坚持庭中调解,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在开庭过程中适时进行调解;实行阳光审判,对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媒体等有关人员参与旁听、监督。做到三个多,即上门多跑一次、调解多说一次、排忧解难多做一次。此外,定期对调解当事人进行回访,做好当事人案外和好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四是做到“三个结合”。即调、判结合,坚持能调则调,但也杜绝久调不决;法、情、理结合,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社情民意,按照最能接近双方当事人意愿的路径进行调解,对个别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尤其是涉农案件,同时邀请人民调解员或当地有威信的人参与调解,以促成当事人和解。

五是开展星级法官竞赛。该院从4月份开始出台星级法官评比活动,将调解案件数和调解率分别作为一颗星,让全体民事审判法官去努力争取,做到奖罚分明,大大提高了干警的调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