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效果好
作者:邵海林 刘科 发布时间:2008-06-05 浏览次数:562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重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案件执行工作上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1-5月,该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13件,有效执结8件,其中执行和解2件。
一是建立人民陪审员的协助执行机制。针对涉及家庭、婚姻、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矛盾易激化的执行案件,该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的协助执行机制。在具体执行案件中,尽量选用来自当地的陪审员参与执行,充分发挥其在当地群众中的威望及熟悉乡土人情的优势,有效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促进了案件的积极履行。
二是主动接受人民陪审员的执行监督。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的执行,可以发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此,该院执行局还通过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的形式,主动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执行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的执法监督,对执行工作起到了助推动作用。
三是确保了执行程序公开公正。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的执行,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更易于让群众了解执行工作,促使当事人和解结案,减少涉诉信访。今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案件中,其中有涉诉信访苗头案件4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