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思路显成效
作者:覃华炜 发布时间:2008-06-05 浏览次数:800
本网苏州讯: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政法委的领导和指导下,以化纷息争为目标,以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大力开展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法院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文明法院”、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一、坚持服务大局,打造诉调对接工作网络
园区法院在工作中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优势,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加强诉讼调解和社会纠纷调解衔接互动。该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园区三产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苏州工业园区诉讼调解与社会纠纷调解衔接工作意见》、《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等。2007年7月,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程云清在《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多措并举化解劳资纠纷》简报上作出批示,赞扬园区法院“对化解劳资纠纷十分重视,反应快,办法多,效果好,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推进了法治建设,值得肯定与弘扬”。
二、全力息诉止纷,积极化解各类诉讼矛盾纠纷
长期以来,园区法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尽心尽力化解矛盾,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该院建立了承办人员与院、庭领导联动机制,将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于审判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到诉前求“稳”、诉中保“稳”、诉后促“稳”,在案件不同的审理阶段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建院来,该院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相邻纠纷、人身侵害赔偿、房屋买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矛盾易激化转化的案件达2700多件,由于方法妥当、工作到位,无一出现矛盾激化转化,许多矛盾一触即发的案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三、加强诉调对接,促进“两调”机制良性互动
一是主动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对于常见性、多发性的简单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解。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参照民事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尝试推动当事人和解。二是强化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培训,利用专业和资源上的优势,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庭审观摩、典型案例探讨等丰富培训方式。三是做好调解质量反馈,将生效裁判文书寄送原承办的调处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就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开展“两调”工作三年来,该院调解撤诉诉讼案件4100多件,指导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1200多起,先后组织开展调解培训班、法制讲座8次,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共200多人次。
四、创新调解机制,推动大调解机制不断发展
该院不断创新大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不断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借鉴新加坡工业仲裁庭的经验,建立诉调对接新模式。一方面,从园区HR人事经理俱乐部内聘请服务于500强企业且从业5年以上的资深人事经理担任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特约调解员,兼作为企业的资方代表,协助法院调处劳动争议案件。二是在镇、社工委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审查地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其法律效力。三是定期组织法官深入企业主动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遇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园区法院调解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