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随着生活小区规范化的发展,众业主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物业公司服务管理的滞后性,使得业主难免会与物业公司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有了纠纷,物业收不到费用,只能诉至法院。今年15月份,民一庭受理此类案件52起,比去年同期呈明显上升趋势。

这些案件标的虽小,但矛盾很大,当事人白天还不容易找,即使电话联系上了,总是满腹的牢骚,都觉得事情小,总是以种种理由来搪塞。而此类案件事实一般都比较清楚,实体处理起来也相对简单,麻烦的就是有关程序方面的问题,如送达等。如果简单的就案办案,不仅社会效果不好,而且会使双方的关系更加紧张,影响社会的和谐。

针对这些案件的特点,民一庭集中承办人员进行研讨,通过讨论,制定了具体措施。首先通过联系尽快掌握业主与物管之间矛盾的症结所在。然后将业主反映的信息进行汇总,及时与物管取得联系,通过沟通,一方面让业主理解物管的难处,另一方面使物管提高强化服务意识,及时的处理业主反映的有关问题。尽可能的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对联系不上的业主则利用休息时间上门进行调解,让业主感觉到法院不仅仅是为物业公司追讨物业费用,而是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化解业主与物管矛盾纠纷,使他们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惬意。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广大业主都理解了法院的良苦用心,在法院的调解下大多主动自觉交纳了相关物业费用。52件物业纠纷案件中有百分之九十五调解撤诉结案,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