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成效明显
作者:邵海林 史伟 发布时间:2008-06-04 浏览次数:675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丰县法院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维权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以来,该院少年庭一直保持省级和徐州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07年4月,刑庭又被共青团省委和省法院联合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一是认真实施制度,增加创建工作主动性。创建前实行“公示制”,确立规范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流程,并以创建“承诺制”为手段,公布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承诺,使创建活动内容具体细化和量化。同时,将青少年维权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增强自我约束意识,增加创建工作主动性,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创建工作针对性。该院少年法庭自成立以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先后设立了孤残未成年犯判后救助基金、开通了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电话,与三所学校结成共建单位、聘请心理辅导专家、定期进行回访,有效增强少年法庭“寓教于审”的针对性。同时,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中,建立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各环节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诉权和实体权益的“一体化”制度。
三是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创建工作的效果。在创建活动中,“青少年维权岗”以广大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罪犯为主要内容,广泛进行普法宣传,并通过举办法制讲课、以案说法、模拟法庭、展板巡回宣传、现场咨询等形式,面向青少年和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扩大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影响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