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诚挚的庭审评议?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视察南长法院庭审活动侧记
作者:方华 发布时间:2008-06-04 浏览次数:700
2000年4月,某银行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按揭业务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
庭审开始前的10分钟,旁听的人员已陆续到席。他们认真而仔细地阅读着法院整理的案情简介以及此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下午一点三十分庭审准时开始,旁听人员凝神静气地关注着庭审程序的进行,部分代表、委员还时常拿出笔,若有所思地做着笔记。
下午两点四十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李铭、周丽于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在用心填写了《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后,来到会议室,参与庭审评议。
“庭审形象好,程序规范、到位,但审判长在用语的精确度、力度上还有待加强。”第一个发言的是塘南中学副校长蒋其鑫。
“着装整齐、开庭准时、节奏适中、庭审环节的把握连贯,结果令双方满意,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但我认为争议焦点的归纳上有待商榷。”无锡市梁溪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雪峰发表了一番资深的评议意见,并阐述了自己归纳的争议焦点。
“好的方面我也不多说了,今天来主要是提意见的,我就直接说不足。我觉得法庭秩序要进一步完善,今天存在手机铃声干扰庭审的情况,但我发现合议庭没有制止,不知道是不是碍于旁听人员的特殊身份。我认为为维护法庭的威严,在秩序的维护上应该严格。”一位代表心直口快地表明态度。
“合议庭的作用应该进一步加强,此案审理中审判长很活跃,但其他两位成员参与性不强。”中院的领导从专业的角度进行评述。
法院领导及业务庭的负责人认真听取了代表、委员、监督员的点评后,表示将诚恳地接受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庭审水平和司法能力。上半年来,南长法院已经三次接受人大及政协的视察、评议,年初制定了排期表,稳步推进人大及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经常性监督。近期,对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出的两项议案逐一答复,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