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量进一步增大,征地拆迁工作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牵涉到各种利益、矛盾的冲突、整合,造成大量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睢宁县人民法院在征地拆迁案件中积极开展司法审查,依法履行司法职能,既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今年以来,该院行政庭审结拆迁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2件,通过行政和解结案有36件,占结案总数的85.7%,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在探索涉讼征地拆迁案件的协调机制中主要采取了如下做法:

一是明理析法,争取群众理解。在处理该类案件时,该院考虑到农民和土地的相依存的关系,坚持走进群众本着真诚为当事人办实事的态度,多次上门沟通,以法服人,以情感人,客观地将拆迁工作的原因、相关政策以及法律后果告诉拆迁户本人,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法院是实实在在维护他们的利益,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消除他们的对立情绪,赢得他们的理解、信任,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调查分析,找准切入点。 该院通过实地调查,找准矛盾症结。注重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相关行政机关在前期工作中有瑕疵的环节,只要不危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大局出发,尽量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换取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的相互谅解。同时,与行政机关大力协调,本着尊重民意,尊重事实,以人为本、照顾弱者的原则,在现行拆迁政策范围内,制定出更有针对性、更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充分发挥行政协调消融利益冲突的职能。

三是密切联系,调动社会力量。在拆迁过程中,受利益的驱使,部分拆迁户会自发形成小团体,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过高要求。因此该院行政庭与基层组织保持了紧密联系,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掌握拆迁户的动态,因地制宜地展开工作,依靠基层组织的协调化解矛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员熟悉、情况明了、工作方便、效果明显的作用。以司法强制力为后盾,引导被拆迁人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依法维权,避免采取过激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