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527,靖江法院对四川灾区人民的案件进行清理,将此类案件转入绿色通道。在清理中,发现雇员受害案当事人陈军(化名),是四川通江籍人,正是灾区在靖的民工,于是立即为他启动了绿色通道。靖江法院当即对陈军案件中正涉及的伤残等级鉴定给予迅速办理,在其确定鉴定机构后,督促鉴定机构给予特殊办理。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对灾区人民的案件特事特办,缓交鉴定费用,短短四天时间便鉴定结束。

原来,20079月,陈军受高某雇佣为其所承建的建筑工程 实施打桩作业,打桩机由高某提供。2007916,陈军进驻工地施工。200792012许,陈军在为打桩机上的卷 扬机添加黄油时,其右手卷入卷扬机中,经医院诊断后为右手 五指功能缺失。事发后,高某仅支付陈军的医疗费用,对陈军的其余损失被告拒绝赔偿。4月中旬,四川民工陈军一瘸一拐的来到法院要求起诉靖江市孤山镇高某,靖江法院在受理此案时,先予缓交了当事人诉讼费,并于当日就迅速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因双方差距甚远,未能调解成功,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靖江法院为灾区人民的案件开辟的“绿色通道”,将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积极给予司法救助。对家中受灾、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给予诉讼费缓减免,对灾区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快立、快审、快执,切实维护灾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