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为地震灾区民工开辟“绿色通道”
作者:苏振东 葛涛 发布时间:2008-06-04 浏览次数:640
原来,2007年9月,陈军受高某雇佣为其所承建的建筑工程 实施打桩作业,打桩机由高某提供。
靖江法院为灾区人民的案件开辟的“绿色通道”,将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积极给予司法救助。对家中受灾、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给予诉讼费缓减免,对灾区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快立、快审、快执,切实维护灾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来,2007年9月,陈军受高某雇佣为其所承建的建筑工程 实施打桩作业,打桩机由高某提供。
靖江法院为灾区人民的案件开辟的“绿色通道”,将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积极给予司法救助。对家中受灾、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给予诉讼费缓减免,对灾区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快立、快审、快执,切实维护灾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