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21天执结假化肥赔偿案助农忙
作者:程振立 发布时间:2008-06-03 浏览次数:653
本网徐州讯:“谢谢法官同志,谢谢,谢谢!”
2006年5月,程自然等11家农从集镇上一家崔姓化肥批发部购进了6000余元的磷肥和尿素,用来增肥地里的稻牙。然而,他们随后发现自家的稻牙苗与村人同样的稻牙相比,生长缓慢,而且出现枯黄、倒伏等不正常生长现象,经过检验,他们所买的化肥均为不合格产品。在讨要损失未果后,他们将崔某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崔某赔偿11家农户各种费用9800余元。判决生效后,崔某借口货物积压、资金周转不灵,搪塞推诿,一拖再拖,拒不给付赔偿款。无奈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