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妥善处理涉川群体性民事纠纷
作者:王刚 发布时间:2008-06-03 浏览次数:539
本网苏州讯: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相城法院高度重视涉川案件的立案、审理及执行工作,及时研究三项应对措施,收到了良好成效。近日,相城法院在成功调解了一件原告为四川震区企业的商事案件后,又妥善处理了一起以16名四川震区农民为被告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从维护大局出发,免除了部分款项,使得16名被告人能够早日从诉讼中解脱出来,抓紧时间参与灾区的重建工作。该批案件的调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地维护了抗震救灾期间的社会稳定。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涉及四川震区的各类案件实行“三优先”处理机制,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确保案件在最短时间内审理、执行完毕。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对于涉及四川震区的民商事案件,审判法官认真分析案情,深入剖析法律关系,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入手,争取最大程度地调解结案,实现和谐司法。
三是拓宽救助渠道。对于经济困难的四川籍原告,实行减、缓、免诉讼费用,坚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经济困难的被告、被申请人,法官坚持释明法律,加强与原告、申请人的沟通,尽量争取原告、申请人的理解,延期审理、延缓执行;同时,启动专项救助资金,加大对四川籍当事人的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