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四注重”提高审判质效见成效
作者:张梅 发布时间:2008-06-03 浏览次数:562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徐州云龙法院受理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0.17%。面对大幅增长的案件,该院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保证了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行。1-4 月份民事调撤率达65%,改判发回率比去年降低0.8%,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去年缩短10 天等,执结率连续四个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的首位。审判质量效率全面提升。
一、注重挖潜审判资源。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云龙法院打破庭室界限,向综合部门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分流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分流,既挖潜内部审判资源,又解决了业务庭之间案源悬殊,工作量失衡的局面,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审判资源。
二、注重管理案件的审限。扩大简易程序案件的适应范围,尽量减少案件流转周期。将“四项”案件指标纳入各审判业务部门岗位目标计分考核,严格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每月对超6个月、超12个月、超18个月未结案附清单、注明部门和承办人予以公布,限期结案,防止各个环节拖延办案及隐性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挤干“水份”,压缩审限。
三是注重法官能力培养。法官能力的高低决定了审判质效的好坏。为提高法官的能力,云龙法院新修订了《法官庭审能力考核办法》,定期召开法官讲座,由优秀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交流庭审技巧。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开庭示范,组织法官现场观摩、学习。审管办完善法律文书抽查评点制度和优秀文书评比制度,实名通报质量好与差的法律文书。依据法官的业绩,评先评优、晋升晋级,注重法官提高业务能力。
四是注重影响审判质效的因素。云龙法院把案件质效数据作为衡量本院工作实绩的标尺,在确保案件质效指标数据真实准确的前提下,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中的薄弱指标, 进行专门的调查研究,并结合各业务庭的统计数据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制定出操作规范、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措施,跟踪落实,从源头上解除影响案件质效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