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在全国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519,相城法院现场调解一起原告为四川地震灾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场承诺将于七天之内支付合同款,有效地保障了涉及地震灾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四川广汉冶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称:2007510以前,与被告威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有多次业务往来,但是被告一直拖欠材料款累计52000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迟迟不履行支付合同款的义务,双方产生争议,遂起诉至法院。

据了解,四川广汉市距离此次地震重灾区德阳市不过几十公里,并且广汉市区及周边乡镇房屋损毁率达15%,原告也是遭受惨重损失,厂房多处倒踏,严重缺少资金。由于关涉四川地震灾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城法院高度重视此案,简化一切手续立案。法官通过分析案情,认为进行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15天的答辩期、开庭等正常程序,可能会导致受灾企业缺少资金而生产经营困难,并且与党和国家当前全力以赴救灾的方针政策相悖,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明法律,详细分析案情、灾情及当前万众一心支援灾区的社会背景。被告威迅科技公司深受感动,当即表示一定想尽办法在七天之内把拖欠的合同款还掉,不给灾区添麻烦。

至此,这起涉及震区当事人灾后重建的案件得以顺利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