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盐都法院在新一轮选聘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在严格依照法定条件的同时,坚持把握“四型”标准,择优选聘了39名新人民陪审员。

一是积极热心型。为了改变过去少数人民陪审员经常婉拒法院陪审邀请,或者即使到庭也“陪而不审”的现象,该院在个人自荐和基层推荐的基础上,对候选对象做到逐一见面交谈、逐一征求意见,详细向他们介绍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优先选任热心法院审判事业的人员,以切实提高一审陪审率和陪审效果。

二是擅长调解型。在人民陪审员选任中,该院注重将民调干部、妇联干部等具有一定沟通能力、法律水平及纠纷调处能力的人员选入人民陪审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了解民情、便于沟通的独特优势,以促进基层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

三是技能专长型。针对辖区内养殖类纠纷时有发生的实际,该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过程中,注重选聘水产养殖专家、当地养殖能手等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利用他们的专业技能,提升审判人员处理此类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心理疏导型。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新特点,特邀部分心理咨询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积极利用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知识,最大限度地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阴影,以对其进行更为有效的教育、感化和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