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法官双向交流成制度
作者:杨梅花 李存生 发布时间:2008-06-03 浏览次数:437
徐州中院历来重视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和锻炼,每年都按省、市政法委及省高院的要求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增强法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同时定期从基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中院锻炼,使基层法官拓宽视野,开阔眼界,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两级法院的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法院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3年以来,徐州中院共选派16名干警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各基层院分三期选派33名年青优秀法官到中院各审判庭担任3-6个月的助理审判员,参与二审案件的审判活动,取得较好效果,交流法官的司法理念、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办案水平都得到明显提高。
今年4月,徐州中院确定了“创建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明确提出要加大双向交流的力度,并制定了具体的标准,使双向交流成为提升法院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优秀人才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使他们创新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法院队伍也因此流动成一池活水。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表示:开展交流挂职锻炼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进全市法院发展步伐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法院干部进步成长的重要途径,是增进上下级法院之间交流,促进两级法院共同协调发展的有效方法。他要求参加双向交流工作的法官要珍惜机会,端正态度,准确定位,尽快适应,加强学习,同时要严以律己,树立形象,在新的工作实践中获得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