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机制,提出“执行前先调查”制度并付诸实施。今年以来,成功执结各类案件821件,执结标的额2004.32万元,执结率达57.21%

案件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的被执行财产的处置问题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为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着的被执行财产处置难、变现周期长、标的物贬值等问题,该院探索制定了“执行前先调查”的制度。即案件承办人在接收案件后,必须对被执行财产的现状进行调查,做到六查清。六查清既包括查清被执行财产的数量、质量、权属状况和目前的占有、使用情况,确保财产在处置后能够顺利移交新的权利人,同时还要查清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和生产经营状况、从业人员状况和是否拖欠职工工资等,保障被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执行前调查先行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在拍卖、变卖之前对被执行财产现状进行全面细致调查核实的规范化、长效化,确保了处置被执行财产的质量和效率。

铜山法院在坚持“执行前调查先行”的基础上,还摸索总结出了很多有效执结案件的窍门。例如,在几方当事人共同拥有不可分割标的物的情况下,用“化零为整、有效分割”的方法,由一方当事人占有标的物,其他方当事人获得相应的补偿,在保有标的物整体价值的基础上,实现标的物的有效分割。对正在运营中或者有盘活可能而各方当事人均无法或无力独自经营的标的物,采用委托管理等方式,“借鸡孵卵、保值盘活”,防止在法院查封后出现财产贬值等其他问题。此外,对以拖、躲、逃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铜山法院采取了借助媒体曝光、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以硬治“赖”的方法,构建强有力的威慑机制,促使其认账还钱。这些方法的实施帮助铜山法院进一步破解了执行工作难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